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推深做实田长制,规范田长制办公室履职行为,提升履职效能,4月21日,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印发了《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运行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《办法》明确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严格耕地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决策部署,研究提出并组织起草自治区田长制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,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,落实总田长令确定的事项,履行田长制实施中的组织、调度、督导、考核等职责,确保田长制工作落地见效。
《办法》明确建立“田长+”工作协同联动机制,强调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,强化分办、督办,推动形成总田长牵头、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统筹、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、分工负责、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。
《办法》共四章二十条,细化了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的具体职责,明确履职方式,为保障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有序、高效运转,实现精细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,促进我区全面建立田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。